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大力实施重点实验室提升工程,着力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,市科技局起草制定了《苏州市重点实验室提升工程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,现将政策解读如下:
一、《实施细则》制定背景
今年2月,在市政府出台的《加快全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苏府办〔2020〕35号)文件中提出,要大力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提升工程,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鼓励科教单位建设一批科研条件优、开放程度高、研发能力强的学科市级重点实验室,助推在苏高校院所优势学科发展。面向产业行业发展需求,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,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一批企业市级重点实验室。本《实施细则》是对《加快全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具体落实。
二、《实施细则》的制定过程
制定过程主要有调研起草、征求意见、专家论证等阶段。通过实地走访、座谈交流等形式,学习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、功能定位、运行模式和体制机制等经验,在此基础上结合苏州实际,提出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导向。综合各市、区科技部门,重点实验室承担单位代表,科研院所以及专家论证会等意见,最终形成《苏州市重点实验室提升工程实施细则》。经局法规处合法性审查、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。
三、《实施细则》的主要内容
《实施细则》有总则、学科重点实验室、企业重点实验室、组织管理、附则共五章,共19条内容。
第一章“总则”,共3条内容。主要包括制定依据、重点实验室的定义、我市重点实验室的类别等。
第二章“学科重点实验室”,共5条内容。主要包括我市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功能定位、新建应该具备的条件,以及支持政策作了阐述。对学科重点实验室新建,择优一次性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。对学科实验室绩效补助,对评估结果合格及以上的,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。
第三章“企业重点实验室”,共4条内容。主要包括我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功能定位,新建应该具备的条件,以及支持政策作了阐述。对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建,择优给予1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。
第四章“组织管理”,共5条内容。主要包括各方工作职责、申报流程、资金来源以及动态调整规定等。
第五章“附则”,共2条内容。主要包括科研诚信管理以及施行时间。
政策原文:关于印发《苏州市重点实验室提升工程实施细则》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