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2日,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,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(草案)》等事项。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吴庆文主持会议。
作为我市第一部科技创新综合性地方法规,《条例(草案)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,紧扣数字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目标,立足科技创新全链条、全周期,谋划了强化数字技术赋能科技创新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、提档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能力、提升科技人员创新动力、营造开放包容创新氛围等内容,旨在为激发创新主体活力、优化创新生态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,推动自主创新、技术供给和成果转化能力持续提升。
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。